姜有为,男,汉族,1967年9月生,吉林农安人,1989年7月参加工作,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,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,工程师。现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党组成员,省国资委党委书记。
姜有为
中文名
姜有为民族
汉族出生日期
1967年9月日毕业院校
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 籍
中国出生地
吉林农安人物履历
1985.09—1989.07 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生
1989.07—1994.10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
1994.10—1995.04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
1995.04—1996.04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
1996.04—1997.02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
1997.02—1999.02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
1999.02—1999.05 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
1999.05—2000.12 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
2000.12—2004.04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
2004.04—2005.07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(2003.06—2004.06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)
2005.07—2006.07 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(2005.09—2007.04兼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)
2006.07—2008.01 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(2007.04—2008.01兼市行政学院院长)
2008.01—2009.02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、党组书记,省政府副秘书长(兼)
2009.02—2009.03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、党组书记、省政府副秘书长(兼)
2009.03—2010.07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、党组书记(2008.04兼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)
2010.07—2011.01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
2011.01—2011.06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、市长
2011.06—2013.03 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
2013.03—2015.10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、主任
2015.10—2015.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
2015.11—2016.12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党组成员
2016.12—2017.01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
2017.01—2021.01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、市长
2021.01— 辽宁省副省长、省政府党组成员
现任辽宁省副省长、省政府党组成员,省国资委党委书记。
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,十二届辽宁省委委员。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,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工作分工
负责工业和信息化、国企国资改革发展、自然资源、交通、通信等方面工作;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工作。
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自然资源厅、交通运输厅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,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中心、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建设工程中心、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工程中心;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厅。
联系省通信管理局、黄金管理局、烟草专卖局、电力公司和能源、电力、钢铁、石化、通信等中直企业,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沈阳局、邮政管理局、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、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、辽宁海事局、民航东北管理局;协助联系省消防救援总队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、地震局。
职务任免
2023年1月16日,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姜有为为副省长。
参考资料
姜有为·人民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