卖儿鬻女,汉语成语,拼音是mài ér yù nǚ,意思是指生活无依,被迫卖掉自己的儿女。出自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四十七回。成语正音:鬻,不能读作“zhōu”。成语辨形:鬻,不能写作“粥”。成语辨析:卖儿鬻女与“骨肉离散”有别;卖儿鬻女是说穷困到极点的情况;“骨肉离散”比喻亲属分离;不能团聚。前者适用面窄;后者适用面宽。
卖儿鬻女
汉语成语
中文名
卖儿鬻女近义词
背井离乡、哀鸿遍野、家破人亡反义词
丰衣足食、四海升平、饱食暖衣发音
mài ér yù nǚ出处
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用法
褒义谓语结构
联合式释义
意思是指生活无依,被迫卖掉自己的儿女。
出处
清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47回:“破家荡产,鬻儿卖女,时有所闻。”
示例
洛阳饥民卖儿鬻女。(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三十六章)
资料
常用程度:常用
感情色彩:贬义词
语法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指生活所迫而卖掉自己的儿女。
成语结构:联合式
产生年代:近代
参考资料
卖儿鬻女·千篇国学